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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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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5/2019-0000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9-09-30 10:10:40
是否有效

  一、机构设置

高台县公安局下设14个内设机构和9个派出所。包括: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督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管理大队、交通警察管理大队、看守所、城关派出所、巷道派出所、合黎派出所、南华派出所、骆驼城派出所、新坝派出所、宣化派出所、黑泉派出所、罗城派出所。

二、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划、安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2.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

3.组织开展刑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4.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案件的查处。

7.指导、监督消防、灭火工作。

8.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承担县政府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12.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1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4.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5.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6.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警务督察,发现和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17.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联系、协调铁路等行业公安工作。

18.负责办理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

电      话:6621053(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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