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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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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0-00073
文号
高安委发〔2020〕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2-02 14:40:29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深刻吸取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扭转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必须强化正常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包括主要负责人至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管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2.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强化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3.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确保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4.严格落实管理人员硬性资质专业要求。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凡涉及硝化、氧化、重氮化反应等十八类重点危险工艺操作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新招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严格按标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应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 (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且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6.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7.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8.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要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施设备改造,加大落后安全技术设施设备淘汰力度,及时更新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9.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加大对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应用,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公司、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监测、回避、降低风险的目的。要高度关注重点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对风险等级实施动态评估,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一企一册”“一岗一单”“一人一卡”,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10.落实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测和预警。要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1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自主参与隐患排查。

1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相应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必须强化停工停产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1.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在停工前,要成立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装置停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2.开展风险评估。企业要在停工前,按照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要求,全面识别停车阶段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 按照分级管控的要求,明确管控责任人。

3.编制应急处置方案。企业要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危害特点,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编制停车安全管理方案。企业要在停工前编制停车管理方案。方案内容一般包括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停工安全组织和准备;安全培训;停工过程安全管理和停工关键环节安全控制要求;停工过程作业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装置内残余物料的处理。

5.组织安全培训教育。企业要在停工前对参加停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重点培训停工方案、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并组织开展相关应急预案演练。

6.向相关方告知。企业要在装置停工前将停工时间、检维修作业范围和内容、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项书面报告县园区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企业停工活动影响相关方或受相关方影响时,应向相关方告知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7.制定装置区域限制措施。企业要在停车过程中,划定限制区域,实施装置区域人员限制措施,所有进出限制区域的人员必须登记,明确联系方式和工作区域。除必须参加现场指挥、联络和停开车操作的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限制区域,装置现场应保持应急通道畅通。

8.做好物资准备。企业要根据停车方案,准备好相应物资,如:电气、仪表、工艺、安全等相关票证和记录表(本);工(器)具、通讯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应急物资等。

9.停车过程安全控制措施 。企业要按照停车安全管理方案和停工方案,做好停工过程安全控制。一般包括:指挥、操作、监护、安全管理等;停车过程要确保相关人员到场,要严格履行票证审批手续,要严格按停车方案和管控措施进行停车操作等。

10.停车后安全控制措施。装置停车后,企业要采用置换、清洗、蒸煮等措施做好生产系统内余留物料的回收、处理;处理情况要通过取样分析等措施,确保处理到位;已经完成撤料、吹扫置换并分析合格的生产装置,要与存有物料的设备设施之间采取断开或加装盲板等隔离隔绝措施,做好物料隔离;各装置之间、装置与贮罐区之间必须采取插入盲板或拆除管线等措施,使处理后的系统与运行的系统或有物料的系统进行有效隔离。不得以关闭阀替代盲板,严防物料串入或涌入相互关联的装置。除消防、应急、照明、视频监控以及冷却、保温等必需的用电以外,其余动力电源一律切断,其电气总、分开关应逐级打到断开位置并安排专人检查维护。

11.严格落实危险物料安全处置措施。企业要落实对涉及危险物料的储罐、管道、反应釜等设施设备清理、清洗的安全处置措施,妥善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液、废渣等危险废物。要对转移入库的各种原料、产品、回收物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分类分区存放,做好记录和标识,严禁超量、超范围、超品种和相互禁配物混存混放。

12.严格落实设备保养维护措施。企业要对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反应釜、精熘塔、储罐等重点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安全附件完好,严禁撤减或停用安全设施。要确保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切断设施、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水系统等应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13.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企业要明确职责,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及时处理各类异常状况和应急事件,真实记录带班值班情况。安排操作人员到岗值守,对存有物料的槽、备、罐、仓库等设施设备,严格实时监控,严格工艺指标,按时巡检巡查,做好原始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三、必须强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1.严格落实“两断三清”要求。企业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断电、断水、清物料、清设备、清场地工作。装置设备拆除前,不得出租和出借厂房、装置、设备设施、场地,更不得利用原有装置、设备、设施等从事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

2.加强技术监督指导。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管理队伍和技术骨干队伍,确保懂管理、懂技术、懂操作的人员始终坚守岗位,确保设备设施安全拆除。

3.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企业要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从事拆除作业;和承包商要共同辨识拆除作业风险,编制专项拆除方案,制定拆除安全措施。拆除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拆除过程中和承包商都要安排专人共同监护,规范许可作业审批,加强监督检查,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拆除方案,出现异常状况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企业,分析研判风险,制定具体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四、必须强化复工复产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1.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在复工前,要成立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装置复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2.开展风险评估。企业要在复工前,按照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要求,全面识别开车阶段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按照分级管控的要求,明确管控责任人。

3.编制应急处置方案。企业要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编制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编制开车安全管理方案。企业要在复工前编制开车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复工安全组织和准备;安全培训;开车过程安全管理和开车关键环节安全控制要求;安全条件确认;风险管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5.组织安全培训教育。企业要在开工前对参加开车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重点培训开车方案、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并开展相关应急预案演练。

6.向相关方告知。企业要在装置复工前,将开车时间、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园区管理、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企业开车活动影响相关方或受相关方影响时,要向相关方告知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7.制定装置区域限制措施。企业在开车过程中,要划定限制区域,实施装置区域人员限制措施,所有进出限制区域的人员必须登记,明确联系方式和工作区域。除必须参加现场指挥、联络和停开车操作的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限制区域、装置现场要保持应急通道畅通。

8.做好物资准备。根据开车方案,企业要准备好相应物资,如:电气、仪表、工艺、安全等相关票证和记录表(本);工(器)具、通讯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各类应急物资等。

9.严格确认安全条件。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清洗、吹扫、气密、置换、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等各环节的安全条件联合检查确认,各项检查工作要签字确认并且可追溯。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安排整改,待整改合格或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可按程序进入下一工序。原因未查明、隐患未消除严禁复产。企业的化工装置停产时间超过一年的,复产前,企业要委托安全评价机构针对停产装置开展安全评价。安全条件要至少满足下列要求:(1)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安全设施符合原设计、标准和规范,产品符合生产经营范围,原料符合检验条件;(2)水、电、气(汽)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辅材料供应齐备;(3)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堵情况符合开车要求,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处在完好状态;(4)生产系统的特种设备、安全设施检测检验合格;(5)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6)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与生产装置一致;(7)工艺管路、阀门和设备的清洗、试压试漏,系统气密性测试、吹扫置换合格;(8)设施设备、安全设施经空运转调试合格;(9)系统联动试车、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正常;(10)仪表控制、自动化系统、连锁装置正常;(11)仪表联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检测仪表和其它各种检测仪表已联校合格,调试完毕并已投入使用;(12)编制并落实复产开车方案;专项应急预案经修订、审查并进行演练;(13)对操作人员进行工艺技术、安全技术、异常情况处置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培训,并考核合格;(14)全部完成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并闭环管理,各种安全隐患已消除。

10.严格变更管理。生产恢复过程中,凡涉及到工艺、设备、劳动组织等变更,需进行变更风险识别评估,制定管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有关要求,履行变更审批程序,严禁强行复产、带病开车,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

11.严格安全条件确认。企业要按照开车安全管理方案,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对各生产环节逐项进行安全条件确认。特别是复工复产前,各类行政审批、变更手续必须齐全有效,所有安全设施必须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开车安全条件,并严格履行县级相关部门规定的复产复工程序后,方可开车。

五、必须强化行业部门监管执法到位

1.突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安全职责的检查,从违法行为寻根责任体系落实,寻根第一责任落实,抓住“龙头”,牵住“牛鼻子”,紧盯企业各个环节,细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全过程监管,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及时摸清辖区内停产停业、关闭退出企业现状,掌握企业危险物料清除及设备设施拆除进展情况,坚决消除监管盲区漏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查与暗访、重点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管控风险、消除隐患。

3.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复产平稳安全 。

4.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停产企业针对停产方案、值班值守、隔离隔绝措施、危险物料处置等重点内容开展巡查督查;对复工复产企业开车确认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对关闭退出企业拆除作业现场组织抽查核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5.严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前期多次执法发现,在本次检查当中再次出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严厉处罚;对明知故犯,排查出的隐患多次登记发现,在本次检查当中依然未予彻底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短时间难以整改到位,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6.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镇、部门和企业各环节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对停产措施不到位、复产验收敷衍走过场、关闭要求未落实的依纪依规对有关镇、部门、企业实行“双向问责”,以严厉的责任追究,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平稳。


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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