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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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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20-00052
文号
高政办发〔2020〕1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04-04 10:20:43
是否有效

解读文件链接:

高台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高各单位:

《高台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高台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和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根据《张掖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2020年4月15日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6月30日前,全县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目录清单。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参照省、市部门梳理公开的目录,积极认领承接本系统事项,梳理公开承诺制事项目录(样表见附件2),于4月10日前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经审定后公布。对国家部委、省直部门确定的告知承诺制事项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中改革方式为实行告知承诺的试点事项,在能够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基础上,应当全部明确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特别是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凡涉及证明事项能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有关部门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中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要及时修订完善办事指南,做到制度先行、流程规范。对开展告知承诺的各类证明事项,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示范文本见附件1);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对承诺书文本相关条款进行个性化设计,做到“一事一文本”。承诺书格式文本于4月30日前在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公示告知,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要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要求,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部门单位自建的业务系统中添加告知承诺制模块,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三)共享数据资源。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努力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无障碍、全时空联通共享。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等,对证明事项进行查询核验,实现数据共享。对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要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信息核查办法,建立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部门间信息协助调查机制,利用现有途径、现有条件,以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实现协助核查和人工核验。

(四)健全诚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要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通过在“信用张掖”公告、各类媒体曝光、舆论施压惩戒、信用等级评价、失信名单公示等多种手段,探索失信惩戒的有效方式,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要将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与事中核查、事后监管有机结合,通过分批定期核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风险。

(五)精准把握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切实增强执行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除确定必须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外,要明确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无法承诺或不愿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应由其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对证明事项可以代为承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把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纳入改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指导督促。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合理安排进度,精心安排实施,大胆探索创新,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地见效。

(二)协同联动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市上对应部门的衔接沟通,统筹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加快职能转变,优化政务事项办理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程。

(三)激励担当作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要按照省、市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相关规定,紧扣“三个区分开来”的判断标准,落实好容错免责等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要善于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培树典型,宣传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

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协调指导,及时研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县政务服务中心:葛翔(6633179   18993630620)

县司法局:李杰(5934359  13993667215)

附件: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2.高台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理汇总表(样表)

附件1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申请事项名称)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

姓    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行政机关

名称:                 联系方式: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

(二)证明用途

……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

(四)证明的内容

……

(五)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可)代为承诺。

(七)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八)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甘肃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

……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本人承诺许可后可核查方式包括:

……

本人愿意配合对上述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五)本告知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六)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名:            行政机关(公章):

日  期:                 日  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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