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高台县委 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全县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高发〔2019〕1号)和高台县国家种子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高国种办〔2019〕1号)的精神和要求,对达到县级以上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5万元奖励,对制种机械给予不超过购置费用50%的补贴(含国补资金)。经核查、验收,现将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和购置的制种机械予以公示。
附件:2019年制种机械购置补贴和县级农机专业合作社奖励扶持资金花名册.doc